
如果您在飞书审批流程中需要将审批信息同步告知非审批节点相关人员,则可通过添加抄送人实现消息触达。以下是具体操作方式:
一、管理员设置自动抄送
管理员可在审批管理后台统一配置抄送规则,对所有发起的同类审批单生效,确保信息同步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1、登录飞书管理后台,进入【流程中心】-【工作流】-【审批管理】。
2、选择需配置的审批模板,点击【编辑流程】进入流程设计页面。
3、在流程发起节点、中间审批节点或流程结束节点中任选其一,点击该节点右侧的【添加】按钮。
4、在弹出的面板中,点击【抄送人】栏下的【添加】,从通讯录中选择指定成员、部门负责人或标签,或启用【申请人自选】选项。
5、填写抄送内容模板(支持变量如{申请人}、{申请时间}),点击【保存】并发布流程。
二、发起人手动添加抄送
发起人在提交审批单时可临时指定本次单据的抄送对象,该操作仅作用于当前审批单,不影响系统预设的自动抄送逻辑。
1、在审批表单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弹出审批确认窗口。
2、勾选【启用抄送功能】,展开抄送设置区域。
3、在【抄送人】输入框中搜索并选择人员,或点击【+ 添加抄送人】从组织架构中选取。
4、在【抄送内容】栏中编辑个性化说明文字,内容长度不得超过500字符。
5、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抄送消息将随审批单一同发出。
三、审批人中途追加抄送
审批人在处理审批任务过程中,可根据实际协同需要补充抄送对象,确保关键干系人及时掌握进展。
1、打开待审审批单,点击右上角【更多】按钮(三个点图标)。
2、选择【添加抄送】,进入抄送配置弹窗。
3、在【抄送人】中选择一个或多个接收者,最多支持一次性添加20人。
4、输入简明扼要的抄送说明,避免重复审批意见原文。
5、点击【发送抄送】,系统立即向所选人员推送通知。
四、通过“我的抄送”查看记录
所有被抄送的审批单均集中归集至个人工作台,便于接收人追溯上下文与跟踪后续状态。
1、打开飞书App或桌面端,进入【审批】应用。
2、点击底部导航栏【我的待办】,切换至【我的抄送】标签页。
3、列表中显示所有已抄送给您的审批单,含状态标识如“已通过”“审批中”“已驳回”。
4、点击任意条目,直接跳转至对应审批单详情页。
5、阅读后点击【标为已读】,该条目状态即时更新,不再计入未读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