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下机动车通常会自动显示在交管12123中;添加第二辆非本人车辆时,需要办理“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可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并按系统规则控制同时备案数量。
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在交管12123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在机动车业务中选择“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同一用户可同时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数量以页面规则为准。

选择扫码或短信验证备案
车主能提供机动车二维码时选择“扫码备案”;无法当面扫码时可选择“短信验证备案”,验证码会发送到车主登记或注册的手机号。

填写车辆资料并提交
短信备案需要填写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及与车主关系,再输入车主收到的验证码。核对车辆无误后提交,并按提示完成人脸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