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ull
2、 土地出让合同契税为成交价格的3%。
3、 在我国境内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时,承受该权属的单位或个人为契税纳税人,适用税率为成交价格的3%。凡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经济利益(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均构成契税计税依据,须依法据实申报缴纳;即便土地出让金享受政策性减免,契税计税依据亦不得随之调减。

4、 补充信息
5、 新征耕地相关事宜
6、 占用耕地从事建房或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属于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应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含经批准与未经批准占地)为计税依据,按当地规定的单位税额一次性缴纳耕地占用税。
7、 契税按成交价格的3%计算缴纳。
8、 办理土地使用证时,每本需贴花缴纳印花税5元。
9、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征收耕地的,自批准征地满一年后开始计征;对征收非耕地的,则从批准征用的次月起开始纳税。耕地与非耕地的具体认定,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征地批准文件为准。
10、 二、土地出让阶段
11、 在我国境内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承受方为法定契税纳税人,须以权属转移合同所载成交价格为基数,按3%税率缴纳契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属于契税应税范围,其计税依据不得因出让金减免而缩减。
12、 印花税方面,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产权转移书据,按合同所载金额的0.05%(即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13、 土地买卖相关信息可参考百度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