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中可更改的是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和接收该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并不是手动删除或改写任职单位。换工作后,应先确认新单位已出现在“任职受雇”信息中,再逐项修改本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选择年度和扣除项目
进入“办&查”中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需要修改的扣除年度,再打开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教育等已填报项目。不同扣除项目需要分别修改。

进入修改申报方式
在填报详情页点击底部“修改”,选择“修改申报方式”。若新单位尚未出现在可选列表,应先到“我的”中的“任职受雇”核对,并联系新单位的人事或财务确认报送状态。

选择新的扣缴义务人
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单位列表中选择新扣缴义务人,按页面选择变更原因,再点击“确认修改”或“确认提交”。完成后提醒新单位更新下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原单位仍显示在任职受雇信息中,不代表可以在此页面直接删除。任职信息异常应通过任职受雇详情申诉或联系相关单位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