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码头及岸壁工程建设中,混凝土报验工作常因细节把控不到位而出现偏差。依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第四篇第七章相关规定,部分核心检验环节极易被忽略。
1、 主控检验内容须涵盖2.1.6分项所列全部要求

2、 在混凝土质量检验批中,2.1.6条目多涉及强制性检查项,实践中常被遗漏;图中高亮区域即为典型易缺检部位。

3、 关于混凝土质量的具体判定依据,应严格参照标准中2.1.6条款执行。

4、 码头上部结构构件报验时,以下部位最易发生检验缺项。

5、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过程中的若干关键细节,往往未被充分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