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依据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及《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71号),正式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制度。自2008年起,首次组织实施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两个层级的职业水平考试,有力促进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发展与壮大。为进一步健全职业能力评价体系,2019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正式开展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该考试分阶段有序推进,构建起初级、中级、高级相贯通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评价框架,显著提升了社会工作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水平,为社会服务行业持续输送高质量专业人才。
1、 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共同组织并实施。
2、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设两门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社会工作师考试共三科,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以及《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其中《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仅设《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一科,全部为主观题形式。各层级考试科目设置科学合理,题型划分明确,系统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素养与实务操作能力。
3、 报名条件如下:

4、 凡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即报考人员须自行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作出郑重承诺,同时自愿承担因虚假承诺引发的一切责任后果。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完成用户注册、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相关资格制度文件,全面掌握报名政策与要求。填报信息时,必须如实填写各项内容,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核对无误后提交报名资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在线缴费。各地资格审核部门将依据考生承诺办理后续手续;考试主管部门则通过强化过程监管与考后核查等方式,对存在虚假承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安排等事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所在地官方公告,确保顺利完成报名。
5、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性通过全部两个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中级)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三门科目,即《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全部合格后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仅设《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一科,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者,将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全国通用,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原则,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结束后约两个月,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考生可凭相关信息查询个人成绩。备考2021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建议考生以官方考试大纲为依据,制定系统复习计划,注重核心知识的理解与实践转化,尤其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训练和政策法规应用能力培养;同时借助历年真题开展针对性练习,全面提升应试水平,确保在规定周期内顺利通过全部科目,获取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成绩合格证明。
6、 各科目题型、题量及分值分布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