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申报后须先处理违法处罚才能补报税款,流程包括查违法状态、逐条处理、确认首违不罚条件、完成补申报,处罚缴款分线上扣款或线下大厅办理,缴款成功后方可继续申报。

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违法登记并推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若未在限改期内完成补申报,将触发罚款流程;此时必须先处理处罚事项,才能继续补报税款,否则申报入口会被锁定。
先查清当前违法状态
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 选择【企业业务】身份 → 进入【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违法处置】→【违法违章处理(逾期申报类)】。页面自动加载待处理违法行为列表,【务必逐条处理,第一条未完结前第二条不可点击】。
若页面显示“终结”字样,需先点击该条记录旁的【终结】按钮,按提示完成文书签收、状态归档等操作,否则后续流程无法推进。
确认是否符合“首违不罚”
点击第一条违法记录右侧【处理】按钮 → 系统自动弹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 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悉】→ 点击【继续处理】。
系统实时比对纳税人近3个评价年度内是否存在同类逾期行为:若属当年首次且已在限改期内完成全部补申报,界面将直接显示“适用首违不罚”,跳过罚款环节;【未完成补申报前,系统不会判定为首违不罚】。
此时需立即返回【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模块,完成所有税种的补报——企业所得税需点【数据初始化】再填表,印花税等财产行为税则须单独进入对应申报入口操作,不可混用同一路径。
接受简易处罚并缴款
方法一:线上自动扣款(仅限对公账户)
若系统判定不符合首违不罚,进入【陈述申辩】页 → 选择【无异议】→ 点击【下一步】→ 收到短信通知后,重新进入【违法违章处理(逾期申报类)】模块 → 点击【签收处罚决定书】→ 页面跳转至缴款界面 → 勾选待缴罚款项 → 选择【对公账户扣款】→ 输入U盾密码完成支付。
方法二:线下补缴(适用于线上扣款失败或账户异常)
扣款失败后,系统提示“请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处理” →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电子版可自行打印)前往大厅 → 在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现金或POS机缴款 → 缴款凭证需当场扫描上传至电子税务局对应案件附件栏。
缴款成功后,状态变为“线上已办结”,此时才可再次进入【逾期申报】模块提交税款。系统不再允许跳过处罚直接补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