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需按身份(自然人/单位)和业务类型选择路径:自然人登录后通过【我要办税】→【代开增值税发票】选择对应场景;企业为员工代开须单位发起、个人确认;二手车经销企业需完成归类标识后方可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为个人或企业代开发票,需先明确身份类型(自然人/单位)和业务场景(劳务报酬、不动产出租、有形动产租赁、货物销售等),不同路径触发的流程、税种计算和提交主体完全不同。
自然人登录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适用于未注册企业的个人,如提供咨询、设计、讲课等劳务,或出租住房、车辆等情形。
第一步:打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官网,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自然人业务】→使用身份证号+密码、个税APP扫码或电子税务局APP扫码登录。
第二步: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
第三步:根据实际业务选择对应入口:【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如设计费、技术服务)、【出租不动产】(仅限住房/商铺/厂房)、【劳务报酬、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代开】(如租车、设备租赁)。选错入口会导致后续无法填写关键字段或系统校验失败。
第四步:按所选场景逐项填写。以“出租住房”为例:必须勾选“产权人”,准确填写不动产坐落地址(精确到门牌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建筑面积;租赁合同金额需填含税总额,本次代开起止月份必须与合同分摊逻辑一致;上传的房产证和租赁合同须为清晰原件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MB,否则上传失败且无提示。
第五步:信息确认页出现前,系统自动加载应纳税额。若项目属于劳务报酬类,个税由支付方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本环节只计征增值税及附加;若属经营所得(如卖货、出租不动产),则同步计算个人所得税。点击【提交申请】后,进入税务机关审核队列,通常1个工作日内完成。
企业为员工代开劳务费发票(单位发起+个人确认)
适用于公司向外部自然人支付讲课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等,且需由单位发起代开流程的情形。
方法一:单位端操作(需企业办税员权限)
①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选择【单位办税】→【扣缴申报】→【个人代开发票】→【发票代开发起(劳务报酬)】→【发起申请】。
② 销售方必须已在【人员信息采集】中添加,且从业类型为“其他”或“实习学生”,并已完成个税APP实名注册;【经办人信息】自动带出当前登录人实名信息,不可修改。
③ 项目信息中点击【智能赋码】,必须选择税收分类编码为“*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或“*生活服务*教育服务”等匹配项,手动输入编码易导致后续无法通过税局校验。
④ 应税行为发生地默认为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不可更改;备注栏内容系统自动生成,不可删减,否则提交失败。
方法二:自然人端确认(销售方本人操作)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底部【待办】→找到“劳务费发票代开申请”→【去处理】→核对发票信息(不可修改)→【下一步】→查看税款明细→【提交】→跳转至缴款页面,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支付。
二手车经销企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仅限已归类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或市场的纳税人,普通个体户或自然人无法使用此功能。
第一步: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
第二步:在弹窗中将票种改为“纸质发票”,发票类型选择“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特定业务选“正常开具”;若为企业性质为经销企业且具备反向开具权限,可选“反向开具”。未提前完成企业归类标识配置的,该选项不显示。
第三步:填写买方、卖方信息;反向开具时买方栏自动填充开票方信息且禁止修改。
第四步:在“开票信息”区域完整录入车辆类型、车牌号、登记证号、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转入地车管所名称、车价合计;其中车价合计必须为含税金额,且与合同一致,否则无法开具。
第五步:点击【发票开具】,系统生成发票后,可直接下载PDF版或发送至购买方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