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型核心是语义是否成立:继承表达is-a关系且须满足里氏替换,组合表达has-a/uses-a关系;继承需父类明确支持,否则易出错;组合应通过private final字段、接口依赖和行为委托实现松耦合、易测试、可替换。

选型核心不在语法能不能写,而在语义是否成立——组合与继承本质是两种不同关系的建模方式。用错关系,耦合度自然升高;用对了,结构才松散、可测、易替换。
先看语义:问一句“它是不是一种?”
继承表达的是is-a关系,必须满足里氏替换原则:任何使用父类的地方,都能无缝换成子类。比如Dog extends Animal合理,因为狗确实是一种动物;但Car extends Engine就荒谬——汽车不是发动机的一种,而是“拥有”发动机。
组合表达的是has-a或uses-a关系,强调能力委托而非类型归属。常见信号包括:
- 类名之间读不出“是一种”,但能自然说出“有一个”或“依赖一个”
- 复用目的只是调用某功能,而非扩展其类型体系
- 需要运行时切换实现(如测试时换 Mock,生产时切支付渠道)
再查父类:它真的欢迎被继承吗?
即使语义成立,继承也未必安全。Java 中大量类并未设计为可继承,强行 extends 很容易埋雷:
立即学习“Java免费学习笔记(深入)”;
- 父类 JavaDoc 没写 “This class is designed for inheritance”
- 关键方法是
final,或内部逻辑强依赖 private 字段和隐式调用顺序 - 像
String、LocalDateTime这类不可继承,不是限制你,而是它们的状态契约太脆弱,子类根本无法维持 - 父类有大量
protected成员,但文档没说明哪些可重写、哪些不能动
一旦发现这些迹象,哪怕“Dog is a Animal”再合理,也要警惕——这不是语义问题,而是父类不具备安全继承的工程条件。
组合要真正“组合”,不是简单塞个字段
组合不是把对象 new 出来塞进字段就完事,关键是委托行为 + 控制可见性:
- 用
private final字段持有依赖,构造器注入,避免 null 和后期篡改 - 对外只暴露你需要的能力,不泄漏底层实现(如
Stack不该暴露add()、get()等List接口) - 依赖尽量声明为接口(如
DataSource而非MySQLDataSource),方便替换 - 避免在组合链上深度调用(如
a.getB().getC().doX()),这会把空指针风险和耦合层层传递
性能与演化:组合更可控,继承更脆弱
有人担心组合多一层委托调用影响性能,实际影响微乎其微,反而带来长期收益:
- 继承在编译期绑定,父类一改(哪怕只是加个 protected 字段),所有子类可能编译失败或行为突变
- 组合在运行期绑定,底层实现可随时换成
ArrayList→LinkedList→ 自定义缓存列表,只要接口一致,上层完全无感 - 单元测试时,组合对象可直接 mock 或 stub;而继承的子类往往要绕过父类构造器、模拟 protected 方法,测试成本陡增
- Java 单继承限制下,组合支持一个类灵活接入多个能力(如同时持
PaymentProcessor和NotificationSend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