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需并入综合所得参与年度汇算清缴,预扣时按减除费用后7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年度汇算时与其他综合所得合并,减除各项扣除后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可通过个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

如果您取得稿酬所得,需将其并入综合所得参与年度汇算清缴,并按统一规则计税。稿酬所得在预扣预缴阶段已按比例减除费用并适用7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汇算时需与其他综合所得合并计算,重新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以下是具体计算与申报方法:
一、稿酬所得的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稿酬所得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时,减除20%费用,再将余额按7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比例税率预扣税款。该步骤由支付方(如出版社、平台)代扣代缴。
1、确认单次稿酬收入金额,区分是否超过4000元。
2、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 - 800元;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 × (1 - 20%)。
3、将上述应纳税所得额乘以70%,作为计入综合所得的金额基数。
4、对第3步结果按20%税率计算预扣税额:预扣税额 = [(收入-800或收入×0.8)×70%] × 20%。
二、稿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计算方法
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须将全年稿酬所得与其他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减除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及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后,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再与已预缴税额比较,确定应退或应补税额。
1、汇总全年所有稿酬所得收入,按“收入×(1-20%)×70%”统一换算为计入综合所得的金额。
2、将换算后的稿酬金额与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一并加总,得出综合所得收入额。
3、从综合所得收入额中依次减除: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额。
4、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扣除 - 捐赠额。
5、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应2026年七级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三、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完成2025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申报,系统自动归集稿酬所得数据(若支付方已完成代扣代缴信息报送),支持预填服务与手动修正。
1、在苹果App Store或安卓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个人所得税”官方App,完成实名注册与登录。
2、登录后点击首页【2025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进入申报界面;3月20日后无需预约,可直接办理。
3、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点击【开始申报】,阅读并确认【申报须知】。
4、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数据界面;系统自动提示“存在稿酬所得”,点击【稿酬】查看明细。
5、检查稿酬所得是否已全部归集,如有遗漏可点击【新增】手动录入,格式为:收入额、已缴税额、支付单位名称。
6、点击【专项附加扣除】核对并补充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项目,确保扣除信息准确完整。
7、确认所有数据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如显示应退税额,继续点击【下一步】添加本人有效银行卡信息。
四、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报
对于不习惯使用手机App的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网页端完成申报,功能与App一致,支持数据导入、批量修改及历史记录查询。
1、访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使用身份证号及密码或实名手机号扫码登录。
2、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为“2025年”。
3、系统自动跳转至【申报表填写】页面,点击【数据获取】按钮,同步税务机关已掌握的稿酬所得信息。
4、在【收入和税前扣除】模块下,展开【稿酬所得】子项,核对每笔收入的“收入额”“已缴税额”“支付单位”字段。
5、如发现某笔稿酬未被采集,点击【新增】,手动输入:收款日期、收入额、已缴税额、支付单位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如有)。
6、进入【税前扣除】模块,逐项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对未填报或信息变更的项目点击【修改】或【新增】。
7、全部确认完毕后点击【申报提交】,系统生成《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显示最终应退或应补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