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食品生产过程中最核心的关切,唯有在严格保障卫生与安全的前提下,同步兼顾营养价值与风味体验,公众才能安心享用种类繁多、品质优良的美食。
1、 食品保质期是指在产品标签所明示的贮存条件下,食品能够维持其原有品质与安全性的最长时限。

2、 第二类为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即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与销售的食品,或已有科学依据表明可能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威胁的各类食品。

3、 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是:食品必须无毒、无害,满足必要的营养指标,且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急性、亚急性或长期慢性损害。
4、 第四类情形为食品安全事故,特指由食品引发的食源性疾病暴发或食品受污染事件,已造成或极有可能造成人体健康损害,常表现为病情较重或波及人群较广。

5、 第五类为食源性疾病,系因摄入被致病因子(如细菌、病毒、寄生虫或毒素)污染的食品,导致病原体进入人体并诱发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统称,涵盖典型的食物中毒等情形。
6、 第六类为食物中毒,指因食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包括外源性污染或食品自身天然含毒成分)的食品,所引起的急性或亚急性健康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