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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可申领公益林管护补贴及人工造林补贴,其中公益林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5元。
3、 在荒山荒地实施人工造林的,按林种类型实行差异化补助:乔木林与木本油料林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生态脆弱地区灌木林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亩200元;水果林、木本药材及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助100元;采伐迹地人工更新及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亦按每亩100元予以补贴。
4、 国有权属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含管护补助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补偿标准依权属差异设定,突出对非国有林经营主体的倾斜支持。

5、 林木良种培育、人工造林及森林抚育等环节均可享受财政补贴,覆盖种子选育、苗木栽植、后期管护等全过程。
6、 林木良种培育补贴分为良种繁育与良种苗木培育两部分。良种繁育补贴重点支持良种生产、采集、处理、检验、贮藏等环节的人工费、材料费,以及简易设施设备购置与维护费用;同时涵盖调查设计、技术指导、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管理性支出和必要设备采购补助。
7、 补贴对象包括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及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具体补助标准为:种子园与种质资源库每亩600元,采穗圃每亩300元,母树林与试验林每亩100元。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旨在弥补因采用优质种源及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包裹、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育苗技术所增加的成本,保障良种苗木高质量供给。
8、 补贴面向国有育苗单位,除特殊用途良种苗木外,原则上按每株平均0.2元给予补助;各地可根据树种特性、培育难度及区域实际,自主细化并公布分树种补贴标准。
9、 对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采伐迹地或低效林地开展人工造林、迹地更新及低效林改造,且连片面积达1亩及以上的项目,向国有林场、农户、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造林实施主体提供财政补贴。补贴内容包含直接造林成本(如整地、种苗、栽植、抚育)及相关间接支出(如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
10、 依据百度百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综合整理。

















